书墨堂>都市青春>时代新风我继承了一个植物人 > 原来都是老相好啊
    转眼之间,预赛就到了眼前。

    级别不一样,比赛地点也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们拿到的地址是市民政局宾馆体院场,据说这球馆是不对外开的,专门用来接待领导和外宾,可让行行这土包子大开了一回眼界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了,光地毯的厚度已经震惊了她。

    想想风云球馆里至今高低不同的地板胶,再看看人家,从入口到场馆,清一色白羊毛地毯,踩上去的感觉如坠云端,可真是人比人,气死人了。

    行行心里面已经是山呼海啸。

    可面孔上依然是一派云淡风轻。

    再往里走,暖意扑面,润物无声。

    奢侈,却不是金碧辉焕的奢侈,是细腻的,妥帖的,温柔的,平静的,无处不在,无孔不入,任你是百炼金钢,还是绕骨柔肠,全部都被裹进了这无边无尽的富贵之乡里。

    就算是行行不识货,可也能感觉到这看似平常的舒适,其实处处都是用钱堆出来的,钱,到处钱,看得她眼花缭乱,心生魔障,她一面看着,一面走。

    据说一建筑里,最体现水平的地方就是卫生间里了。

    行行完全是抱着观摩的心态进了卫生间,果然,然入眼之处,香雾氤氲,暗光华彩,看得行行心都痛了……

    “唉……”哪怕给她万分之一的投资呢。

    风云球馆也不至于连地板都铺不平了。

    她叹息着,隔间的门却被推开了,一人走出来。

    行行顿时就怔了一下。

    美貌,对她来说其实已经没有什么震撼的余地了,文镜心风度翩翩,英染少年俊美,就连姚茉莉也是一副芭比娃娃一样可爱的长相,久而久之,视觉麻木,心如死水,毫无感触。

    可眼前这个人却美的让人根本就无法忽略。

    太亮眼,太有侵略性的美貌。

    她个子高,少说也要有一米七五往上了,手臂,腿脚都长得出奇,也不知道是哪个球队的队员,因为长年内室训练不见光,皮肤雪白,流光溢彩,艳色逼人。

    那人径直往前走。

    行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往后退了一步。

    她眼里仿佛根本就没看不见行行这个人似的,路就是她的,她想怎么走,就怎么走,挡了她路的人理所当然就要给她让开。

    幸好行行这人也不爱争这些,她喜欢走,那就让她走呗。

    那人就站到了洗手台前,镜子是把她照得越发光彩夺目了。